關于調整我市就業見習相關政策的通知
各轄市、區人才中心,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,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,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關于穩就業的重大決策部署,積極應對宏觀經濟變化對就業的影響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》(國發〔2018〕39號)、《省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蘇政發〔2018〕149號)和《市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常政發〔2019〕8號)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現對我市就業見習政策做如下調整,請遵照執行。
一、見習對象,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從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青年擴展至16-25歲的登記失業青年;
二、見習期限,從3-6個月就業見習期限擴展至3-12個月;
三、以上兩項調整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。其他條件和標準仍按《常州市高校畢業生及青年就業見習實施辦法》(常人社發〔2016〕14號)文件規定執行。
常州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
2019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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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了